本报讯 近年来,宿豫区采取积极措施,以乡镇财政管理方式改革为抓手,切实加强乡镇政府性债务监管,有效规范乡镇举债行为,有效控制和化解乡镇政府性债务风险。 该区坚持“控制新债,化解老债”的原则,严格执行举债审批制度、债务统计报告制度、责任追究制度等各项管理制度,严格控制乡镇新的举债行为,并帮助乡镇研究债务抵冲、盘活存量资产、增收节支等行之有效的措施,积极稳妥地开展债务化解工作,实现了乡镇政府性债务的逐年稳定下降。2004年底乡镇债务总量为4.22亿元,2005年底降为3.84亿元,2006年底降为3.17亿元,2007年底,降至2.36亿元,三年累计下降近50%。(何首君 周永科 徐良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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